省和南京市民政慈善部门联合在宁举办“中华慈善日” “江苏慈善周” 主题宣传活动
2023-09-04 18:17
来源:江苏慈善总会


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今天(9月4日)上午,2023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南京市建邺区文化馆举行。活动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出席并讲话,指出“慈”是发自内心的爱,“善”是见诸行动的美,慈善就是爱心的流淌、就是美行的伸张。只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做起,怀慈爱之心,行善美之举,就一定能汇聚成慈善的海洋,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注入不竭而强劲的力量。
省民政厅厅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谢晓军,南京市副市长季铁军等出席活动并分别讲话。本次活动由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主办,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慈善总会承办,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南京市建邺区慈善总会协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确定为“中华慈善日”,《江苏省慈善条例》规定“中华慈善日”所在的星期为“江苏慈善周”。“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前后,全省上下广泛开展慈善主题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普及慈善理念,开展助学、助残、助困和为老服务等活动,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慈善事业走向社会化、常态化发展轨道,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李小敏在讲话中说,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23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共同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这三句话,对慈善事业作了高度凝练的概括。“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讲的是慈善事业的意义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对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推动先富帮未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讲的是慈善事业的价值功效。加入爱心事业的人越多,社会文明的程度越高;一个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一定是更加文明的社会。“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讲的是慈善事业的本质特征。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不管在什么条件下,不管做了多少,只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就开始了道德的积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慈善工作、发展慈善事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中华传统文化历来尊崇厚仁贵和、敦亲重义,将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奉为美德。新时代慈善被赋予新的内涵,已经成为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社会道德文明程度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生动实践。弘扬慈善文化,是培育公民慈善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慈善法规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大力促善,积极推进慈善理论研究和慈善文化传播,持续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传授慈善知识、传播慈善理念、传递慈善价值,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要大力扬善,搭建平台载体、丰富形式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讲好慈善故事,凝聚社会共识。要大力兴善,培育慈善参与主体的平等意识、互助精神,注重将一时一事济困救急的善行善举升华为全社会的价值认同和生活方式,推动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积累道德、凝聚力量,努力开创示范引领、大众行善的新局面。我们要拓宽慈善募捐渠道,精准实施帮扶项目。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打造符合现代市场规律的重点业态,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运行业态,打造现代行业发展的良好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和慈善信托,拓宽财富向慈善流通的渠道,提高慈善募捐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在做大慈善规模的同时,要始终心系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和安危疾苦,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把解决困中之困、难中之难、急中之急作为首要任务,聚力而为之,务求做到位;聚焦低收入群体,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助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助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农村弱势群体,将更多的慈善资源汇聚到农村困难群众,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改善境况、增强致富能力,跟上共同富裕的步伐。只有以人民之心为心、急困难群众之所急,才能真正把慈善项目做好,把慈善资金用好,把慈善作用发挥好。我们要强化慈善法规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善。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和不断配套完善的政策法规,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把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慈善行为的准绳,将慈善工作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在这个轨道上,应该有行业自律的依法行善,建立健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慈善募捐、资产管理、善款使用合法合规;应该有科学高效的依法治善,促进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和信用制度,将捐赠行为纳入法人单位、社会公民征信体系,严格落实对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确保慈善在阳光下运行;应该有权责统一的依法护善,推动全面落实各项促进措施和支持政策,尊重慈善组织的自主权、施助方与受助方的平等权,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谢晓军说,慈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省民政系统、慈善组织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总要求、总目标、总蓝图,瞄准“走在前、做示范”,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一要坚持引领向善。动员有爱心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经省政府批准,我们即将启动第七届“江苏慈善奖”评选活动,激励引导全民参与慈善。二要坚持依法治善。公信力是发展壮大慈善事业的源头活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江苏慈善条例》,积极引导慈善组织规范化发展,向社会及时发布慈善信息,不断提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三要坚持创新行善。要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探索发展“互联网+慈善”“信托+慈善”等慈善新业态,着力打造数字慈善、智慧慈善。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激发社区慈善活力,健全慈善服务。四要坚持为善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提升服务意识,千方百计关心关爱慈善组织、慈善从业人员,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搭好平台、做好服务。五要坚持善举为民。牢固树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鲜明导向,引领慈善事业深入基层,瞄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专业服务。各级慈善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引导更多爱心人士投身慈善事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慈善组织形象;切实增强使命担当,聚焦民生福祉,不断开发优质的慈善项目,精准实施救助活动。出席本次活动的还有省慈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刘海泉,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胡毅,省教育厅副厅长吴昊,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李华廷,省民政厅副厅长周恒新,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戚锡生,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刘文俊,团省委副书记李晓明,省慈善总会副会长董启彬、章大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邵木金,省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步锦昆,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张建平等省级慈善组织代表,以及南京市相关单位负责人。活动现场举行了南京市“慈善空间”揭牌仪式,建邺区部分爱心企业为建邺区社区基金进行了爱心捐赠,省慈善总会授予南京市东山小学、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江苏省“中小学校园慈善文化建设示范教育基地”称号。省民政厅发布了《江苏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省民政厅、南京市民政局分别向省、市社会工作专家库专家颁发聘书。活动最后,与会领导和慈善代表共同点亮大屏幕,启动2023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大家从自己做起,怀慈爱之心,行善美之举,汇聚起磅礴的慈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