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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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慈善社区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区的名称是:共创慈善社区(英文名:Co-Creation Charity Community,缩写:CCC),是江苏省慈善总会附属的民间慈善组织。
第二条 本社区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众、志愿者、社区组织等自愿参与、共同组成的基层性、非营利性、联合性公益团体,是江苏省慈善总会下属的民间组织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社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传播慈善理念,传递社会温暖。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宣传慈善文化、组织慈善活动、扶助困难群体、促进居民团结互助和社会和谐。以实际行动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第四条 本社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江苏省慈善总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日常工作,依法开展公益活动。
第五条 本社区接受江苏省慈善总会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接受民政部门、慈善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社区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社区内组织慈善捐赠、物资发放、公益服务等活动; (二)对接慈善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助困、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服务; (三)动员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公益活动; (四)建设慈善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志愿培训与实践; (五)协助慈善总会开展各类社区慈善项目试点和推广; (六)倡导文明风尚,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和社区公益文化建设。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七条 本社区设立理事小组,成员由热心公益的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代表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小组选举产生并报江苏省慈善总会备案。
第八条 理事小组职责: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各类公益项目和慈善活动; (三)管理本社区捐赠财产、物资分发和志愿者队伍; (四)向江苏省慈善总会报告工作进展及财务情况; (五)召集社区公益会议,协调志愿团队分工。
第九条 社区设立“公益监督员”机制,负责监督各项慈善活动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监督员可由社区居民或慈善总会指派代表担任。
第四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本社区成员包括注册志愿者、热心公益居民、社会组织及合作单位。
第十一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本社区组织的各项慈善公益活动; (二)优先获得本社区提供的公益培训、志愿者服务岗位; (三)对本社区事务提出建议和监督; (四)推选理事、志愿骨干。
第十二条 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区章程; (二)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履行志愿者职责; (三)维护本社区声誉,弘扬慈善精神; (四)配合社区各项活动组织实施,尊重他人权益。
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本社区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江苏省慈善总会划拨或资助款项; (二)社区居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的自愿捐赠; (三)依法开展的非营利性活动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所有资金专款专用,接受江苏省慈善总会审计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本社区每年向江苏省慈善总会提交财务收支报告,并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共创慈善社区理事小组制定,经江苏省慈善总会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参照《江苏省慈善总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共创慈善社区理事小组所有。